我们是否应当复活灭绝物种?

袋狼是一种已灭绝的物种,目前科学家开始辩论复活灭绝物种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袋狼是一种已灭绝的物种,目前科学家开始辩论复活灭绝物种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1930年5月6日,一位塔斯马尼亚农夫猎杀了一只骚扰鸡舍的袋狼,他没有想到这竟是野生环境仅存的最后一只袋狼。目前,袋狼是国际自然保护协会795个灭绝物种红色名单中的一种动物,该机构自1963年以来就开始跟踪分析地球的生物多样性。摆在科学家眼前一个敏感问题:我们是否应当复活灭绝物种?

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张以及地球气候的变化,越来越多的物种已灭绝和濒临灭绝,濒临灭绝的物种就像一位非常需要帮助的病人,他们迫切需要医治;已灭绝的物种就像已死去的人,他们已不需要帮助,无法去拯救。

2012年,科学家和自然资源保护者曾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复活地球灭绝物种的科学性和伦理成熟性,他们提出的第一个观点是目前的科学技术已支持灭绝物种的复活,当前先进的克隆技术和新方法不仅能够读取灭绝物种的DNA,还能复制它们的DNA,能够更容易地培育出基因相近的灭绝物种。而这些DNA样本可以从灭绝物种样本中提取。

如果采用高科技克隆技术复制一些灭绝物种,例如:候鸽和猛犸,若恢复至150年前的北美洲环境,将有数十亿只候鸽在空中飞翔;如果猛犸从大象体内孕育诞生,形成猛犸与大象的混合物种,现今地球的生存环境与1万年前完全不同,它们能否适应这样的环境呢?

倾向于复活灭绝物种的科学家主要分成两个观点:我们应该复活它们,因为我们具备这样的克隆技术;我们应该复活它们,因为我们有义务这样做。

而另一方面,一些自然环境保护者辩论称,我们不应该复活已灭绝的物种,第一,我们尚不清楚将已灭绝物种引入自然生态系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第二,自然界现有大量的物种已处于濒危灭绝状态,为什么我们要将有限的自然资源留给已灭绝的物种,而不去拯救濒临灭绝的物种呢?


腾讯科学讯(悠悠/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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