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裁定黑猩猩不享有“人权”

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周四裁定,黑猩猩不享有“人权”。

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周四裁定,黑猩猩不享有“人权”。

“非人类权利计划”认为纽约州立石溪大学(图)3只供实验用享的黑猩猩争取“人权”的。

“非人类权利计划”认为纽约州立石溪大学(图)3只供实验用享的黑猩猩争取“人权”的。

(神秘的地球报道)美国纽约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贾菲(Barbara Jaffe)周四裁定,一个动物保护组织为2只黑猩猩争取“人权”的上诉败诉,认为除非州议会修例,或纽约州高等法院另有裁决,否则黑猩猩不可被视为人类。

有关上诉由保护动物组织“非人类权利计划”(The Nonhuman Rights Project)提出。该组织指纽约州立石溪大学,自2010年起将2只作实验用途的黑猩猩自被关在实验室内,剥削其自由,要求将2只猩猩送到佛罗里达州的动物收容所,遭判败诉。组织不服上诉,一名律师更曾将此情况,与当年对待黑奴及美洲原住民相提并论。

法官贾菲指组织说法言过其实,她指出以往人们把奴隶、女人、原住民或其他人视作个人财产的错误做法,均不可在法律上类比延伸至非人类身上。贾菲又指人类有责任视黑猩猩为宠物加以善待,但要界定黑猩猩拥有“人权”尚需时日努力,她称相信终有一日这会成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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