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地区捕蛙人在山区设下“天罗地网”灭绝式捕猎雪蛤(林蛙)

林蛙被挡在薄膜前,寸步难行。

林蛙被挡在薄膜前,寸步难行。

捕蛙人的“养殖许可”其实只是养殖合同。

捕蛙人的“养殖许可”其实只是养殖合同。

山区内满是捕蛙人布下的拦路薄膜。

山区内满是捕蛙人布下的拦路薄膜。

林蛙无法跳过薄膜,最终掉进捕蛙人挖好的深坑,无处可逃。

林蛙无法跳过薄膜,最终掉进捕蛙人挖好的深坑,无处可逃。

捕蛙人把薄膜包得滴水不漏。

捕蛙人把薄膜包得滴水不漏。

(神秘的地球uux.cn报道)在国内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林蛙,因其输卵管及脂肪有药用价值(即俗称的雪蛤膏),能高价出售,故成为捕猎目标,尤其每逢秋天更是捕猎高峰期。有内地媒体随动物保护组织志愿者走访黑龙江省伊春地区,发现捕蛙人在当地山区设下“天罗地网”,灭绝式捕猎林蛙,严重危害林蛙的生存空间。

林蛙有春季上山、秋季下山的特殊习性,故每年秋分后是它们下山到河流过冬的高峰期。不少捕蛙人趁此机会大肆捕猎林蛙,在它们下山的半路设置障碍,拦截及捕猎野生林蛙后出售。

伊春境内的汤旺河、依吉密河、欧根河、呼兰河流域,便是捕猎林蛙的重点区域。捕蛙人在山脚的森林里、公路两旁多处,竖立起近1米高的塑料薄膜,造成围档来拦截林蛙。这些地点均是林蛙进入河流的必经之地,但林蛙的跳跃高度无法通过薄膜,结果只能在附近徘徊,最终掉进捕蛙人挖好的深坑而束手就擒。

记者在个别河段,更发现塑料薄膜沿着山边密密麻麻的竖立,滴水不漏,被拦下的林蛙“有大的还有小的,想跳都跳不过去”,逃不出这“天罗地网”。有志愿者指,这种捕猎方式不但导致年幼林蛙因不能通过被迫重返山林,于冬季中被冻死,也因林蛙去不到河床,以致春天没有林蛙产卵,令它们数量大减。

而在伊春市五营林场的农贸市场,记者发现商贩以每公斤260元(约300港元)的价钱出售林蛙。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表示,以塑料薄膜来捕捉林蛙,严重危害生态平衡,切断了它们的产卵通道,也违反法律。

相关报道:暴利当前 捕蛙人捉野生雪蛤当养殖

(神秘的地球uux.cn报道)林蛙(俗称雪蛤)因捕食危害树木的害虫而有“森林卫士”之称,2008年被纳入国家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内地媒体发现,捕蛙人公然大量捕猎林蛙,与当地林业部门缺乏相应监管大有关系。黑龙江伊春地区的不少捕蛙人其实是林蛙“养殖户”,声称获得林业局发出养殖经营许可,但有学者认为,他们实际上是基于暴利当前,“以养殖为名,行猎捕之实”,非法捕猎林蛙当养殖蛙。

内媒报道指出,捕蛙人所谓的“养殖许可”其实只是一份养殖合同,并非《野生动物保护法》下所要求的正式养殖许可证。合同中列明捕蛙人承包部分河段的费用,大河流域每公里每年付费4000元(约4600港元),小流域每公里约2000元(约2300港元),每5年向当地林业局资源科交款一次,从而得以在当地捕蛙。

但正规的林蛙养殖证应该有种蛙产地、检疫证明、市场经营许可等,而当地林业部门与捕蛙人签订的养殖合同,显然不符合规定。

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表示,林蛙的驯养繁殖须有驯养繁殖许可证,手续及程序均很麻烦,场地、技术资金也有严格规限,故很多人打着“驯养繁殖”名义捕杀野生林蛙,以节省成本。她指这种养殖合同正是导致野生林蛙被大量捕猎的元凶,而且当局执法不到位、行政不作为,也助长了捕猎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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