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豚被渔民捕获出售

5月1日,福建省霞浦县长春镇大京沙滩,温州市民王明亮和朋友抬着一条江豚来到水深处,将其放生。当天,这条误闯渔网的江豚被渔民出售,在此地旅游的王明亮看到后决定买下放生。

当天下午1时许,王明亮与家人、朋友等20多人,结束在大京沙滩的游玩,离开前他们想买点海鲜回温州。他们在寻找渔船购买海鲜时看到,在一条渔船附近的水域里,有一条被绳子捆住尾巴的江豚,绳子的另一头就拴在渔船上。

这条江豚有1米多长,重35公斤左右,吸引了不少沙滩上的人,小朋友们都叫它“豚豚”。

“那条船上的渔民说是他出海打鱼时,江豚闯到了渔网里。”王明亮说,当时船上的渔民要价1600元,出售这只江豚,只要有顾客询问,渔民就会将江豚从水里面拉起来。

“这条江豚的嘴巴、尾巴上都有伤口,看上去特别可怜。”王明亮说,看到眼前这条受了伤的江豚,他决定买下它放生。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以1200元的价格成交。

“江豚很虚弱了,要尽快让它回到大海里去。”王明亮说,买下江豚后,他马上叫朋友一起抬着江豚放生。在第一次放生时,一个浪花打过来,江豚被冲回到沙滩上。于是,他与朋友再一次将江豚抬起,这次他们来到了水更深的位置,江豚也重返了大海,消失在大家的视野里。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禁止捕杀与非法买卖江豚。市民如有发现误捕或非法买卖江豚的事情,可向执法部门举报。

江豚被称为“活化石”,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有特点的是它标志性的微笑。目前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温州网 吴祖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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