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的寝官

三 传世文献的印证

《说文》宀部有“寑”,释为“卧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指出,“李善引《论语》郑注,卧必于室,故其字从宀,引伸为宫室之称。”可见“寝”表示“宫寝”或“寝宫”是引申义,不过寑的本义释“卧”还有待探究,因为在古代,寝或寝庭还是行政事的地方,丁山早年的意见有值得重视的合理成分。

卜辞中商王的“寝”有多种名目,后世君王的宫寝逐渐规范化,《周礼•天官冢宰•宫人》有“宫人掌王之六寝之修”,鄭氏注:“六寢者,路寢一,小寢五”,“路寝以治事,小寝以时燕息焉”。路寝,也称大寝,或解释为正殿,是处理政事的场所,前人多有论述,如《礼记•玉藻》记述:“朝,辨色始入。君日出而视朝,退适路寝听政,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后适小寝,释服。”孙希旦《礼记集解》解释说“朝,谓臣朝君也。辨色,昧爽之后也……小寝,燕寝也……君既退适路寝,卿大夫亦治事于治朝之左右,或事有当入谋于君者,若孔子摄齐升堂是也。故君未可即退,俟大夫治事毕退朝,然后退适小寝适服也。此虽言诸侯礼,其实天子亦然。”[宋]易袚《周官总义•小宰》解释“宰夫之职”,则述及“天子有三朝,曰燕朝、曰治朝、曰外朝。亦有五门,自外而内则曰皋门、曰库门、曰雉门、曰应门、曰路门,《书》以路门为毕门,师氏以路门为虎门,皆王者眡朝之地也。后郑谓燕朝在路门之内,又谓在路寝之庭至门,其实一也。”还进一步考订寝门即路门,路门内为燕朝,路门外为治朝,总之,寝门内外都是王“眡朝”,即处理朝政的地方。

《左传•成公六年》还有一则在路寝之庭议政事的实例:

晋人谋去故绛,诸大夫皆曰:郇、瑕氏之地……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公揖而入。献子从。公立于寝庭,谓献子曰:何如?对曰:不可……

记载晋景公在治朝听取众大夫关于迁都的意见以后,徧揖群臣而退,仆大夫韩献子(厥)随入寢庭,君臣进一步讨论新都选址问题,韩厥分别分析了选址郇、瑕氏之地(解池一带)和选新田(侯马)的利弊,“公乐,从之。夏四月丁丑,晋迁于新田。”其中的“寝庭”,杜预注:路寝之庭。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解释说“寝,路寝,亦曰正寝,人君一般在此理政,遇斋戒或疾病,亦居于此。寝庭,路寝外庭院。”[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也说“公于路寝堂下,与献子议迁国之事,古者天子诸侯皆有三朝,以鲁制言之,库门之内为外朝,雉门之内为治朝,路门之内为燕朝,治朝与燕朝皆可谓之内朝,《文王世子》公族朝于内朝谓燕朝也。”

以上说明直到春秋时,寝仍是治事之所,甲骨文中常见建造宫寝的卜辞,如“其令多尹乍王寝”、“宅新寝”、“宅东寝”,还有“于西寝”、“于东寝”的对贞 ,这些“寝”也不可能都是王居之所。

再从寝字的初文看,字从宀、从帚或从宀、从帚、从又,尤其是后者,更明确是在室内以手执帚行事的形象,是一个会意字,如果表示一个处所,正有“治事之所”的意思。在甲骨文中,还有一个表示畜牧族武装入侵的专字,作 、 ,从牜从帚或从牜、从帚、从又,同样是会意字,隶定为 、 ,或释“侵”。寝字与 在字形上的区别,只是分别从宀和从牜,应反映场所、对象或手段不同,核心含义应有雷同,可为“帚”或 含有“治事”之义提供旁证。从而表明释“卧”并非“寝”之本义,寝官职司也不应是仅仅服侍于王的左右和管理宫寝。

作为王之近臣的“寝”执掌中型铜钺,有较高的军事指挥权,这是我们很容易联系起晋国“将新军”的韩献子“且为仆大夫”。仆大夫,一般认为相当《周礼•夏官》太仆之职,也是王之近臣,其职责为:

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诸侯之复逆。王视朝,则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建路鼓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鼓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祭祀、宾客、丧纪,正王之服位,诏灋仪,赞王牲事。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亦如之。大丧,始崩,戒鼓,传达于四方,窆亦如之。县丧首服之灋于宫门。掌三公孤卿之吊劳。王燕饮,则相其灋。王射,则赞弓矢。王视燕朝,则正位,掌摈相。王不眡朝,则辞于三公及孤卿。

这包括上传下达臣下的奏事与王之教令;负责管理路寝门外报时、奏事所用的大鼓;祭祀、宾客等重大王事活动中为王辅佐;王以大事出入宫门时别乘车为王前驱;征伐、田猎、日月食须王亲鼓时协同于王;王宴饮、主持朝政、行大射之礼时在王左右相助;对于三公孤卿等高级官吏的吊丧和勤劳王事后要代王出动慰问;王因故不能视朝时要代王通告公卿等高级官吏。其事类有些与官属太仆的小臣相近。《周礼•夏官》小臣之职司为:

掌王之小命,诏相王之小灋仪。掌三公及孤卿之复逆,正王之燕服位。王之燕出入,则前驱。大祭祀、朝觐、沃王盥。小祭祀、宾客、飨食、宾射掌事,如大仆之灋。掌士大夫之吊劳。凡大事,佐大仆。

文中的“燕”,郑注“谓燕居时也”,“燕出入,若今游于诸观苑”,所以太仆是在国之大事方面协助于王,小臣更多的体现为直接服侍于王左右,负责执行和传达王日常旨意。关于“为前驱”,孙诒让进一步考订太仆驱以车,小臣则是步行执戈先后,为路寝之常卫 。

《周礼》之名始见于刘歆,属于晚出的古文经,曾有伪书之说,但是从上述有关太仆及小臣职司的记述中,还可以发现商代寝官及小臣的某些影子。商代的寝官可能更接近于《周礼》夏官太仆,虽然在《周礼》中,太仆已沦落为掌杂事之官。天官冢宰和夏官司马的《叙官》贾公彦疏指出,宫正“主任三公卿大夫之身,为宫中官之长”,宫伯“主宫中卿大夫士之适子庶子,行其秩序,授其舍次之事”,都属于掌宫事之官,而仆的主要职责是侍御于君,“凡言仆御者,是武卫之事”,联系商代的寝官随葬的青铜武器,启示我们 字包含的“治事”,亦为“武卫之事”,由于“寝”是王之近臣,主要职责是侍御于宫中,显然应是负责王宫守卫。

历史上官制是不断演化的,尤其是和三代相比,官僚机构愈加繁多,官吏职司愈加具体,《左传》和《周礼》虽然与商代有很大距离,仍会保留某些历史的孑遗,例如作为官名,春秋时楚国有“寝尹”,历来认为是管理宫寝的官,[宋]程公说《春秋分记•职官》有“寝尹盖司王之寝处”。但《左传•哀公十八年》记载一则寝尹被授予军事指挥权的实例:“巴人伐楚,围鄾”,楚惠王使公孙宁为右司马“帅师而行。请承,王曰:‘寝尹、工尹勤先君者也。’三月,楚公孙宁、吴由于、薳固败巴师于鄾”。所谓“勤先君”,指定公四年楚昭王遭遇强盗,寢尹由于以背受戈,保护了昭王。公孙宁请任命辅佐官,惠王遂任命寢尹吴由于、工尹薳固为辅。这不仅说明寝尹“司王之寝处”要负武卫之责,而能被任命为出征主帅的辅佐官,也应与历史上的寝官曾拥有军事指挥权的传统有关。

综上所述,商代的寝官主要职责不是一般的管理宫寝之事,而是拥有一定的军事指挥权、负责王宫守卫的武官,这不仅有考古学的证明,还得到了古文字、古文献的支持。从殷墟卜辞可知,商代守卫武装包括多犬卫、多马卫、多射卫,负责王宫、王都、王畿守卫。王宫守卫部队的核心最早是从王的扈从军演化来的,基本构成为王族子弟和臣、仆等王之近侍,有研究者考订,这种守卫部队在西周就是虎贲——虎臣,属于军事系统,文献中的虎士相当金文中的虎臣,虎贲为其长,在金文和文献中师氏在虎臣之上,则虎贲之职或相当于师氏之一 。而在商代,王宫守卫部队之长当为“寝”,其职权、地位显然在“亚”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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