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加快推进古生物化石保护立法

 “《古生物化石保护名录》已经签发了,另外还有好几个有关古生物化石管理的部门规章,我们也计划在2011年第一季度前制定”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风峻告诉本网记者。

在9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之后,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一系列的配套法规编制工作已经开始进行。除《古生物化石保护名录》外,相关部门规章还包括《古生物化石发掘管理办法》、《古生物化石出入境管理办法》、《古生物化石收藏管理办法》及《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在此之前,由于长期以来认识不足,法规建设滞后。中国古生物化石走私外流,乱采滥挖的情况非常严重。“具体外流了多少,没有办法统计。”关风峻称。不过在过去三年中,依照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中国仅从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意大利这四个国家便追回了古生物化石5000多件。而2008年在深圳海关截获的圣贤孔子鸟化石,其价值相当于国家一级文物。

许多地区日益猖獗的盗采甚至给正常的科学考察工作都带来严重的干扰。“过去一些古生物化石比较丰富的地区对于前往考察的学者是非常欢迎的,但在古生物化石国际市场带来的影响下,许多地方开始考虑起自己的经济利益,对学者专家的科学考察活动并不是很热情。”关风峻称。

而在已经通过国务院会议通过的,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中,对科研考察便有非常详细的规定。“这是我们在编制这部条例过程中耗费精力最多的一个部分。”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称。

在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司司长王振江的介绍中,充分发挥专家在古生物化石保护中的作用,也是这部条例所提出的5个重点问题之一。其它还包括,明确古生物化石的范围、保护原则和分类制度,加强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和进出境的管理。

一个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的,以该领域内专家学者组成的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将承担起条例运行的一部分工作。尽管如此,一部分学者依旧担心过于严苛的管理制度将使得他们平时围绕着古生物化石进行的一些科研活动变得程序复杂。


经济观察网 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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