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咳水为什么会让人上瘾?

    止咳水,顾名思义,是一种镇咳药品。但这种药一旦大剂量服用即会致幻,服用者随即成瘾。成瘾者给止咳水起了一个新的名字——“摇头水”,意即服用后会随强劲音乐摇头。目前,止咳水已成为欧美和南亚一些国家青少年流行滥用的药品之一。请关注——

  目前,止咳水已成为欧美和南亚一些国家青少年流行滥用的药品之一。现在在不少高中生中流传着“喝咳嗽糖浆能兴奋、提神,记东西快”的说法。不少青少年长时间沉溺于网络,在玩网络游戏困倦时,觉得喝一瓶“止咳水”很提神,于是不停地喝,并介绍给其他同学,长期大剂量服用导致依赖并成瘾。

  “很多家长查过资料后,也知道孩子要买的糖浆里有类似于兴奋剂的成分,但是抱着偶尔吃一点不会上瘾的想法,他们还是想借助于药力,让孩子大脑兴奋些。”北京市一家药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联邦止咳露几年前曾经风靡过一段时间,之后由于药监部门的管制、媒体的宣传,很多人都了解到滥用止咳露的严重后果,这阵“风”很快就过去了。但是近两年似乎又有抬头的迹象。

  止咳水为什么会让人上瘾?它对人体究竟有哪些危害?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有关专家。

  滥用止咳水会上瘾

  去年吉林省药监局公布了20种含有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处方药目录,并指出大量服用含有这些成分的药品可刺激大脑产生兴奋感,出现病态性嗜好。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统计,在这20种含有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处方药中,联邦止咳露(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联邦小儿止咳露、盐酸曲马多片、可非(磷酸可待因糖浆)、可非止咳露已出现滥用现象。

  记者看到“联邦”止咳露的药品用药包装上这样标明,这属于一种镇咳药。既然是一种止咳药,为什么会如同毒品一样会上瘾呢?

  专家表明:联邦止咳露主要成分是磷酸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磷酸可待因属于中枢性镇咳药,一般用于无痰的干咳,具有较强大的镇咳和镇痛功能,其作用强度为吗啡的四分之一,能起到兴奋呼吸中枢神经的作用,大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出现晕眩、心跳过速等不良反应,长期饮用会上瘾。如果一次服用可待因800毫克以上,极可能导致死亡。盐酸麻黄碱具有平喘、兴奋和麻醉作用,但属于精神药品,是制冰毒和摇头丸的前提,长期、大量服用也容易上瘾。

  “在临床医学上,止咳药水是临床治疗效果非常明显的良药,在正常剂量下一般不会成瘾,也并非软性毒品。但是若长期大量使用,易于成瘾。”卫生部北京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张亚同解释说,之所以上瘾,主要是止咳药水中含有的磷酸可待因或罂粟壳成分,能引起中枢神经兴奋。“另外,为了追求所谓的快感,有些青少年不仅滥用止咳药水,还常常会把止咳药水与可乐、曲马多、美沙芬、晕动片、安定等混在一起吃,从而形成‘多药滥用’,恶性循环。”

  长期从事精神疾病临床治疗的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指出,滥用“止咳水”成瘾,不仅造成中学生身心损害,例如心理行为异常及人格异化,全身多脏器和系统功能紊乱,学业荒废和家庭不和,而且可能使其成为社会上毒贩的潜在“客户”,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四个渠道购药畅通无阻

  消费者能够直接买到止咳水的地方通常是药店。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止咳水,必须凭借医生处方,且零售药店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然而,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被列为处方药的止咳水就摆在药品货架上。当记者提出要购买时,营业员没有丝毫犹豫就拿了一瓶。但同时药店工作人员也告之,这种药有一定的成瘾性,尽量不要多喝。

  据了解,目前主要通过四个渠道购买到止咳水:第一是非法药店和诊所,药品多藏匿于店主的私人生活空间,未在柜台摆放,检查发现难度大,对陌生人警惕性高,多做熟客生意;第二是学校周边多,多分布于中学校园周边,合法身份是经营食品、文具等普通产品,但从非法途径购进易成瘾处方药,专门面向学生销售,有固定的客户群体;第三是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这些场所售卖柜台不仅销售酒水、饮料,还提供止咳水、摇头丸等产品,使服用者在娱乐场所产生更为欣快的感觉;第四是互联网,一些不法商人利用互联网开设论坛、虚拟销售店铺等,一方面宣传服用方法、吸食快感,另一方面提供售卖邮购服务。有固定的网络交流群体,学生极易受误导。

  不让药水变“祸水”

  据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2007年,国际麻醉局曾在一个报告中提到,在一些发达国家包括美国,青少年当中出现止咳药水滥用比较严重的现象,甚至在美国有2/3的公众关注青少年止咳药水的滥用,已经成为社会性问题。我们国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也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止咳药水滥用的问题。

  针对这样的现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首先,在密切监测药品的滥用情况以后,对药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含有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药品的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相关品种的生产量和进口量。其次,对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对销售客户进行全面清查。药品的生产和批发企业必须严格的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核实购方资质证明,采购人员的身份证明等。

  同时,颜江瑛还指出,防止青少年“止咳药水”的滥用,不仅需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采取措施,实际上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甚至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大家一起努力,不让药水变成了“祸水”,也是维护公众的健康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因为非列管药物在青少年群体中出现滥用,如不加以教育引导,有可能演变为滥用毒品,这是要引起重视的问题。”颜江瑛再三强调。


科技日报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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