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猎者猎杀10只濒危动物林麝被判刑12年

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法院日前对猎杀10只世界濒危动物林麝的两名不法分子宣判,两盗猎者分别被判刑12年和10年。

林麝是哺乳纲偶蹄目鹿科麝属的一种动物,是世界濒危动物和中国一级保护动物。1岁雄麝开始泌香,3至10岁时泌香量最高。麝香香气醇浓,经久不散,既是配制高级香水、香精的定香剂,又是刺激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剂,用来配制多种苏醒和强心等急救药物,具有极高的经济和药用价值,被国家列为战略性贮备物资和国家专控商品。

宜川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辛学超、刘付军2010年10月底来到宜川后,谎称上山采药借住在当地村民家中,利用从河南带来的钢丝套等工具猎杀野生动物。经统计,两名被告共计猎杀疑似林麝野生动物10只、狍子5只、黄鼠狼3只、黄狸猫1只和豹猫1只。12月10日,延安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将10只疑似林麝野生动物尸体带到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申请鉴定,鉴定被猎杀的野生动物就是世界濒危动物林麝,而且是首次在宜川县境内发现。

宜川县人民法院以刘付军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辛学超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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