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Q&A:宣布列新冠肺炎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世卫仅有权建议防疫

新闻Q&A:宣布列武汉肺炎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世卫仅有权建议防疫

新闻Q&A:宣布列新冠肺炎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世卫仅有权建议防疫

(神秘的地球uux.cn报道)据东网:世界卫生组织周四(30日)宣布列新冠肺炎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外界关注世卫此决定的意义,以及如何影响抗疫工作。

问:什么是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答:世卫于2005年按《国际卫生条例》设立了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机制,用以辨识疫情的严重程度:设立此机制的原因之一,是2002年至2003年爆发的沙士疫情。疫情要符合被定性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需符合以下条件:因疾病于国际传播,而对其他国家构成公共卫生风险;或有需要国际协调处理。

问:世卫此前有列过其他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吗?

答:过去15年,世卫曾把5大疫情列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包括2009年的猪流感、2014年及2019年的西非伊波拉疫情、2014年脊髓灰质炎疫情、2016年的巴西寨卡病毒;今次的武汉肺炎则属第6次。

问:新冠肺炎疫情成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如何影响防疫工作?

答:透过定性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世卫总干事有权就全球遏止疫情扩散作出建议,包括旅游、疫情监控、增加国际社会抗疫资源及预算等,《国际卫生条例》缔约国有法律义务作迅速反应。

国际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都是象征意义,对公众的影响不大;至于政府,由于世卫总干事只会提供建议,只于实际的防疫措施仍需待各国政府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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