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移交33件古生物化石

昆明海关移交古生物化石会场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向昆明海关赠送锦旗

昆明海关缉私民警移交古生物化石

2009年2月2日,昆明海关将查获的33件古生物化石移交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据了解, 2009年10月21日,昆明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从昆明寄往台北的邮包1件,在里面发现了疑似古生物化石33块。经送云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这些物品为产自昆明附近下寒武纪统乌龙箐组的三叶虫古油栉虫、节肢动物广卫虾等化石,不属于文物,但属于古生物化石,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古生物化石作为国家珍贵的自然遗产,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采掘、销售、携带和运输出境。确因科学研究、教学、科普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境的,必须制定出境名单和数量,送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境。

在移交仪式上,昆明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承担着包括打击古生物化石走私在内的重要职责。今后该关将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强联系配合,加大对走私古生物化石的打击力度,共筑起打击古生物化石走私活动的铜墙铁壁,尽全力保护国家珍贵的自然遗产。


云南网 记者 杨之辉 特约通讯员 杨洋 宋凌





上一篇 下一篇 TAG: 古生物 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