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3男子盗掘古动物化石被判刑

云南龙鱼、贵州中华真颚鱼两类动物化石,距今已有两亿多年的历史,具有很大的科学研究价值。罗平县罗雄镇3农民也盯上了这块宝,盗掘后牟利。最近,罗平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陈某、王某、李某均系罗平县罗雄镇农民。去年8月开始,陈某等3人伙同他人多次在一个名叫“光头山”的山上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盗掘面积高达60余平方米,随后仅仅以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周某等人,获利6万余元。同年12月,当地警方获悉线索后展开侦查。今年1月,民警从购买者周某家中提取不规则石板52块,其中有动物图案石板11块;2月在购买者劳某家提取不规则石板36块,其中有动物图案石板共11块。经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对查获石板进行鉴定证实为化石,分别为云南龙鱼、贵州中华真颚鱼两类,化石生存时代为中三叠世安尼阶,距今2.459~2.37亿年。


云南网(夏体雷 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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