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栋:动物保护立法还得老百姓说了算

  针对社会舆论对《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过于超前的质疑,该法起草小组首席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常纪文研究员称建议稿并不超前。他举例说,西方很多立法中强调动物福利保护,但在此次的专家建议稿中它没有成为重点,许多还不适合现阶段中国国情的、更高标准的规范也只字未提。

  《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是否符合中国国情,专家说了不算,还是得让老百姓说了才算数。而从民间的议论来看,这一法律建议稿显然在很多地方已超出了公众的接受能力。

  比如专家建议稿中建议“为减少或降低屠宰给动物带来的不必要痛苦,屠宰前应当采取人道击昏措施,不能立即放血的,不得对动物采取击昏措施。” 但左右都是个死,击昏再杀和直接用刀子杀很难说哪个更人道,更能减轻动物的痛苦。何况用棍棒击昏力度很难把握,用电击虽然比较方便,但滋味未必好受,要不也不会有电刑这一刑罚。有趣的是,建议稿中还有“禁止电击动物”的条款,专家认为这属于虐待动物。那先把动物击晕,然后放血的屠宰法对动物来说岂不是成了先虐待再杀,怎么又成了人道的做法呢?

  “有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有75%的网民赞成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投票结果经常被专家拿来为《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辩护。但网民投票赞成的只是立法处罚虐待动物的行为,并不是对整个《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投赞成票,毕竟今年6、7月份搜狐网、新浪网等网站进行民意投票时,这一建议稿尚未出炉。而专家建议稿公布后引来的如潮质疑声说明,这一建议稿的确存在很多问题。其实,公众反对的是对动物不切实际的保护,而不是反对追究恶意虐待动物者刑事责任。相反,很多评论是支持对虐待动物行为立法的。但专家建议稿中只用了一部分内容规定对虐待动物行为的处罚,却用了相当大篇幅来实现其“人道对待动物”的理念。而这些规定根本不符合现有国情,如“在运输的过程中不得伤害动物,每隔几个小时喂一次水,几个小时喂一次食,运输一定距离要让动物进行休息等”规定即便正式出台,恐怕也难以落实。而不让狮子跳火堆、钻火圈等规定恐怕在世界范围内也是超前的,否则国外的马戏团早就不复存在了。

  专家们口口声声给动物保护立法不是盲目学西方,但其建议稿中的很多条款却充斥着西方“动物福利保护”的理念,有的规定甚至比西方更超前,这也是公众质疑的焦点所在。《动物保护法》要真正为公众所接受,就必须结合中国的文化传统、民众的饮食习惯和现实的动物饲养条件来制订,对动物脱离实际的保护只会招来公众的反感。

  与其浪费司法资源和警力去禁止马戏团训练动物,还不如把打击重点放在故意虐待动物的行为上。毕竟追究恶意虐待动物者刑事责任的做法有较高的民意支持度,这一立法建议更容易获得人大通过。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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