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当代盗墓传奇
宋氏兄弟崛起
1978年后,大陆经济复苏,一些人称“老广”(来自广东,故名)的文物贩子开始云集洛阳,寻找各自的代理人,收购隐于农家的古物。
不少人一夜暴富,但家藏的文物很快被收购一空,人们开始想到挖墓,传出了“要想富,挖古墓,一夜成为万元户”的顺口溜。
此前,从大陆解放开始,盗墓行当在洛阳已经中断30年。通过一些健在的盗墓“前辈”指点,年轻人很快掌握了从探墓到挖掘的一系列技术。
邙山下古墓密集,农民们最初在自家的房前屋后、责任田里挥舞洛阳铲,之后成群结队在田野里盗墓。
曾在1980年代当过刑警队长的一位老警察回忆,这种突如其来的情况令警方不知所措。“咚咚放两枪,农民一哄而散,你一走,他们又来了,跟打游击似的。”
1982年中国通过了《文物保护法》,其中只规定“盗掘墓葬的,以盗窃论处”。
1987年5月,洛阳市公安局在古墓众多的几个县区分局设立缉私队,专门打击盗墓及文物走私活动。
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征针对盗掘古墓和走私文物出台司法解释,最高量刑是死刑。10年后,新刑法在“妨害文物管理罪”下中列出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法条。
各公安分局缉私队成立之初,盗墓之风得到了遏制,人民日报副刊整版报道了洛阳郊区公安分局缉私队队长郭勇的事迹。数年后,郭勇却由于盗卖文物被枪毙。
郭先是和四川来的文物贩子交朋友,将查扣的文物通过后者转卖,随后干脆带民警挖起了古墓。1990年8月,郭勇亲自带队,5名民警下铲挖洞,将盗出的10多件文物卖给文物贩子。
1990年,郭勇因人举报案发。几乎所有县区的缉私队都被发现和文物贩子、盗墓者存在关联,这些缉私队长或被判刑,或被劳教,或被开除公职。
郭案之后,1980年代到1990年代在洛阳叱咤风云的盗墓人物锒铛入狱,余者成散兵游勇,行业一度沉寂。
但到了1998年2月,其中1名盗墓者闯入偃师景山,炸开埋葬武则天太子李弘的唐恭陵,将宝藏洗劫一空,此事惊动了国务院,警方快速侦破该案,其中1名盗墓者在同年10月被枪毙于恭陵。
外界这才意识到,洛阳的盗墓活动非但没有消失,反而变本加厉。实际上洛阳盗墓行业“改朝换代”,一批新的“大哥”已经诞生。
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对宋姓亲兄弟,老大宋彦彬和老三宋彦庆。宋父曾为洛阳名厨,生有四子,老大宋彦彬起初也在国营饭店掌勺。
1990年前后,宋彦彬开始走街串巷收购文物。当地农民对这位宋家老大印象不差,“他为人和气,来村里见人都打招呼、让烟,跟老头老婆们一聊就是半天,不强买强卖,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宋彦彬通过一个盗墓者,先后以低价收购了刚从墓里挖出来的一些精美文物,转手以高价卖给南方来的文物贩子,积累了第一桶金。此时他的三弟宋彦庆开始介入这个行当。宋彦庆原在火车上跟人掏包,行事风格和老大迥异。
宋彦庆手下有一帮马仔,负责联络各个村庄相熟的人,四处打听线索。知情人说,老三的手下只要一听说哪个村子的盗墓者得手了,第二天就带着两面包车的马仔找到对方家里,要求以低价买走,对方只能就范。
宋家四兄弟之中,另有两位厕身警界。宋家老四娶了一位市领导的女儿,随后进入公安局工作,现任缉毒队长;老二则进入警校任武术教官,后任孟津县公安局长。二人曾对媒体称他们对老大、老三参与盗墓毫不知情。
据传老三及手下拥有一项绝招:他们威胁盗墓者说,如果东西不卖给宋家,就把你交给警察,送去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这种威胁往往会在第二天应验。
宋氏兄弟崛起,带来了洛阳第二次盗墓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