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买卖威胁自然史研究

    香港《南华早报》11月8日社论,原题:化石贸易威胁中国自然史研究 中国的开放创造了经济奇迹。作为史前化石主要发现地之一,中国又喜忧参半。因为商人和外国买主利用有效遗产法的缺失,把这些化石偷偷搞走。北京理直气壮地认为这些化石属于中国并制定新的法律加以保护。

    上世纪80年代,贫穷而资源雄厚的辽宁农民挖山时挖出化石宝藏。化石在西方有一个大把赚钱的市场。当地人和商贩都发了财,然而中国和国际科学界保存样品用以研究和传世的努力则付之东流。

    5年前,政府立法将化石收归国有,化石买卖转为地下,势头不减。年初颁布的一个法律草案加强了对化石的保护和对走私的扼制,动物化石由地方政府直接控制。然而科学家仍担心这样会加速腐败,刺激非法交易。中国古生物学家游说政府对化石标本集中控制,并建立国家级科学小组管理收藏。

    中国自然史研究处境严峻。农民们自上世纪80年代共发现20多个物种化石,其中包括世界上最早的有喙鸟类。后来的发现使科学家修正了关于恐龙的观点,为鸟类起源研究提供了新线索。

    中国可以义正辞严地把艺术珍品的流失归咎于外国盗贼。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估计,160多万件文物流落国外。已有呼吁要求北京立法禁止国家文物在海外买卖。然而,如果官员腐败导致化石流失,那将是民族的悲剧和耻辱。北京应从善如流,给这些国宝级化石应有的保护。(吕北一译。本文英文原文见11月9日环球时报英文版第15版,有删节。)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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