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天山古生物化石群下磷矿被疯狂盗采

干部充当耳目 提供“安全信息”

走进帽天山,沿盘山公路而上,可以看到许多已经关闭的采矿点,许多采出的磷矿堆成一座座小山,而那些矿坑,就像一道道留在青山绿树之间的伤疤。

然而,尽管县政府早已下了禁采令,但一些人在利益的诱惑面前选择铤而走险,他们想尽办法盗采帽天山的磷矿,甚至拉拢政府部门的执法者和掌权者。据澄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仁军介绍:2006年,在相关部门的严打之下,盗矿问题并不突出。但到了2008年,矿石价格飞涨,盗采帽天山矿石的现象日益严重。尤其是2009年,盗采问题十分突出,很多老百姓纷纷向公安部门、国土局和工商局举报,社会反响强烈。2010年1月19日,在澄江县委全会上,县委书记崔明针对当前帽天山磷矿遭疯狂盗采的现象,提出调查帽天山磷矿盗采背后有无职务犯罪。当日下午,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领导便前往帽天山实地勘察。由此,一场打击盗采“保护伞”的战斗开始了。

为尽快查实情况,检察院最多的一天投入了24名来自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查办,办案人员以涉嫌盗采矿产资源、行贿的矿老板李玉保为突破口,陆续牵出了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的6名政府工作人员,其中大部分为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

据李玉保交代,为降低被查的几率和方便盗采,他们主要利用节假日,如十一、五一之类的长假,对帽天山的磷矿进行盗采。2008年五一期间,他们从帽天山上拉走了7000多吨矿石卖到附近的公司,共卖得96万余元。“这7000多吨只是保守数字,因为他们都是把矿石卖到附近的公司,又是口头和地下交易,所以无据可查。”此次盗采,李玉保向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队的工作人员一次性行贿10万元。

李玉保交代,为了安全,他和国土局的监察人员互相配合,监察人员主要为其提供“安全信息”。比如,当晚有没有人去巡逻检查,几点巡逻,一批巡逻人员离开后,几点到几点是空当,可不可以“行事”等。监察人员不仅帮助盗采者逃避检查,充当他们的“耳目”,甚至指使执法监察大队放走被查获的盗采人员。他们还会躲在路口望风,一有风吹草动就立刻打电话,以保证万无一失。

涉嫌行贿受贿 7人被公诉

正是在这样的“配合”之下,帽天山矿产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澄江县检察院随后迅速成立专案组,查办了9起盗采帽天山磷矿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抓获6名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工作人员,3名涉嫌行贿的人员也一并落网。案件涉嫌行贿受贿的总金额达50多万元。随后,这9人被批捕,其中4人取保候审。近日,澄江县检察院对其中的7人提起公诉,指控矿老板李玉保、李春全涉嫌行贿罪,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工作人员佘继荣、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尹忠培、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原科长邓景元、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原科长蒋贵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皆应留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

事实上,在此次重拳打击之前,已有多名官员因帽天山磷矿资源落马。1999年,因牵扯帽天山磷矿堪探的腐败案,澄江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局原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张明高因贪污受贿,被澄江县人民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澄江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付有能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澄江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局原会计王俊杰因贪污罪被判3年,因挪用公款被判5年,最终法院决定执行7年有期徒刑。

时隔6年之后,2005年,澄江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领导又牵扯进帽天山非法盗采一案。张继良系原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2005年3月,县检察院接到了澄江县县委转来的举报信:张继良在担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有重大受贿嫌疑。经查,张继良在担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于2003年至2004年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某某(矿山老板)、张某某、夏某某等人贿赂的50000余元,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2005年,张继良被澄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70000元。张国成原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澄江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2005年因涉嫌受贿罪,被澄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李崇喜原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5年因涉嫌受贿罪,被澄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代林原系澄江县国土资源局职工,2005年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澄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生活新报 记者 邓建华 实习记者 杨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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