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在关于文明起源动因的讨论中,实际上,涉及到对国家性质、作用的根本认识的哲学问题,即协调论和冲突论。前者认为国家机器的出现是为了协调、管理社会的需要,后者则认为国家机器是暴力工具,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通过这些理论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英美学术界对“文明起源”的讨论,由标准认定到动力机制研究,由现象到发生过程,由单一动因论到多变量动因论的演变轨迹。
所有这些理论的产生不是闭门造车,凭空臆造的,而基本是从某些具体案例的分析中得来的。这些具体案例有人类学家对近代一些民族的调查和研究,如摩尔根对北美印第安人的调查,一些人类学家对夏威夷等地酋邦的研究,有考古学家对某些区域的考古调查和研究,Childe 、Robert Adams等对两河流域的考古工作, Robert Carneiro 在秘鲁地区的考古调查,Kent V.Flannery在墨西哥Oaxaca谷地的考古研究等。这些来自具体案例分析的理论假说有其合理性,但其普遍适用性却值得考虑,从对各案例的比较研究中,我们就不难发现彼此间在环境、历史背景、社会运行机制和文化物质表现诸方面的不同,一个模式不一定适用于每个早期国家。由此,我们联想到西方关于“文明”的相关理论和标准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这一点后文将有所讨论。尽管如此,这些西方的研究思路、方法和理论对我们的启示作用却是不可否认的。
二
此外,还有一些与“文明”有关概念、课题对我们的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文明”、“国家”、“酋邦”与“复杂社会”
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表现在多个层次上,包括物质技术、社会组织、制度、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等。文明首先表现为社会组织的变化,即国家的出现,与之相关的是物质技术和思想意识的变化。
国外有学者提出文明与国家有一定的区别,比如,有学者提出,一个文明可能等同于一个国家,也可能包含几个国家,或曰“国家”一般被视为政治或政府单位,而“文明”则被视为与政治或政府单位相关联的“文化圈”。正因为如此,在西方学术界,对文明的讨论中,很多文章集中于对国家起源的讨论。
由于对国家这一政治组织形式起源的讨论又涉及到从原始平等社会向制度化的、规范化的国家过渡阶段---酋邦起源问题。酋邦的讨论又是一个与文明起源密切相关的问题。关于酋邦与国家的区分,Service等人列出了一系列的标准,但在许多案例中,酋邦与国家是很难明确区分开来的,比如,关于地缘关系代替血缘关系,在东方社会就未必很明显。另外,根据有关个案分析,有学者提出,有些地区的文明经历了从部落到酋邦到国家的发展历程,有些经历了从部落直接到国家的发展,还有些地区文明只发展成酋邦,而未发展成国家。这是由于各地区文明所选择发展道路不同而形成的。
正是由于这种复杂性,所以有些学者不明确提“文明”、“国家”概念,而是用“复杂社会”这一比较概括性的概念来统称这一社会发展变化。
2、中外古代文明的异同问题
通过前面的理论对比,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各学者基于对不同地区文明的具体案例研究而提出的不同理论观点。即使是在同一个大的文明圈内,如希腊的雅典与斯巴达之间在国家形式和运作机制上就存在巨大差别。由此可见,在古代文明研究中,具体对象具体分析的重要性。那么,关于中国古代文明与其他古代文明的比较研究问题,国外学者也有涉及,如认为中国古代文明是地域国家(territorial states)特征,与城邦国家(city—states)(注:也有学者对city—states一词提出怀疑,认为可能不是国家,而是大的国家分裂后出现的过渡政治形式)不同。Charles K.Maisels 提出,从血缘关系的平等社会发展到国家形态的分层社会没有统一的轨迹,由于不同的生态、历史原因,有两种不同的原生国家形成方式:亚细亚或乡村国家(village—states)产生模式,它建立在大范围地理生态环境一致的基础上,血缘组织起重要作用。另一种是城邦式的城市化国家(city—states),出现于美索不达米亚等地貌多样性和小生态环境内产品、资源单一化的地区,在这类国家,城市化中地缘组织代替血缘组织成为基本的社会组织。城邦国家的分层和城市化根植于经济上的分化,而乡村国家则根植于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分化。乡村国家只有行政和宗教礼仪中心---城市,而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并认为中国古代文明是乡村国家的代表。
我们赞同,虽然文明社会的本质各地区是一致的,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由于其不同的文化传统、自然环境及资源配置不同,以及不同的周边族群环境,不同地区的文明社会进程应该会走一些不同的道路。由此,各文明在规模、政治体制、聚落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经济运行方式、行政管理体制上也会有所不同。正如此,我们认为,对中国古代文明进行具体分析,具体研究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中国文明的起源和发展之路,也才真正谈得到,通过研究中国古代文明来丰富我们对世界人类发展史的认识。事实上,对各地区古代文明特殊性的认识与对人类发展史的一般规律的认识是互补的,只有在充分研究各地区特殊演变轨迹之后,才能对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有科学的、清晰的总结和认识。
3、原生文明与次生文明
原生国家或文明:指由自身内在过程独立发展出的国家或文明,而不是通过外在的、已有国家影响产生的。埃及、两河、印度、中国、中美洲一些古国一般被认为是原生国家或文明。当这些原生国家通过贸易、战争、移民和思想观念的传播影响,与他们周边较落后的地区互动,就会产生一些次生国家或文明。
次生国家或文明:其形成受到另外的长期形成的国家或文明的决定性影响而产生的国家或文明,如米诺斯、迈锡尼文明、早期南亚文明等。
早期文化传播论者简单地认为世界只有一个原生文明---埃及,全世界各地文化均是它传播的结果。20世纪初几十年的美索不达米亚和尼罗河流域的考古发现推翻了这种过于简单的假说。随着苏美尔文化和早期埃及文化的发现,学者们认识到,早期文明是在相当长时期内,在多个地区各自发展起来的。今天,学术界已经接受了文明起源多中心论。具体到中国区域内,我们认为,古代文明也存在一个原生国家与次生国家问题。我们知道,新石器时代文化是多元的,那么,到早期国家阶段,这种多元是否就是国家形成中的多源?它们与早期国家的关系如何?在早期中国文明中,同样存在原生国家与次生国家关系问题,比如中原地区政权与周边文化或政权,谁是原生?谁是次生?他们彼此的关系如何?等等。
4、文明起源研究中的考古学问题
从西方学术界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案例来看,如Robert Adams 对美索不达米亚古文明的研究,Flannery对中美洲Oaxaca谷地古文明的研究,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是成功的手段。从研究目标来看,如要研究社会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区域调查和聚落考古是从考古学研究这一内容的基本方法。这种研究不仅要调查一定区域内聚落的分布、大小、等级划分,还要求了解聚落之间的各种变化,各级聚落之间的物流关系、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异同及同一聚落内不同人群的差异和分布。有学者甚至提出,国家社会在聚落表现上应有四个等级以上,聚落内应有永久性储藏食物和商品的设施等。
此外,从考古学中研究古代国家和酋邦,还包括对中心聚落的辨认,对其作用的研究,通过居址、墓葬、造像等艺术品对社会等级的研究,通过手工业作坊研究看专业化分工程度如何等,通过艺术品、宗教用品看其反映的政治等级制和思想意识、宗教信仰的一致性和政治力量控制、影响范围等诸多问题。
从西方研究实践看,新的理论假说指导、促进考古学田野工作的发展,而新的考古资料信息又丰富、发展理论假说。
5、文明的崩溃研究
汤因比认为文明像各种生命一样,会产生、成长,也会衰亡、崩解。由于中国古代文明保持着表面上的延续性(注:实际情况尚缺乏分析研究),即所谓中国文明是连续的,而其他古代文明均在表面上中断了,即所谓的断裂性。所以,中国人对文明的崩溃研究极少关注,至多是从传统王朝兴衰角度对夏商周诸政权给予一定的关注。而在西方学术界,对文明的崩溃研究则是文明课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一个个神秘消失的辉煌文明和当今社会的种种危机,这也是学术界的必然反映。对于文明崩溃是灭亡,还是一种解析和重组,崩溃的过程如何,崩溃的原因是生态环境的恶化,还是多变量系统的失衡等等均有热烈的讨论。或认为崩解并不一定是灾难,而是面对危机要求社会组织改变的理性选择。
从中国文明的起源及发展角度看,中国古代文明的形成、演变,尤其是历史上的多次实质上的分解及重组,而表面上仍保持了一种延续性(注:我们认为,汉语语言文字系统、历史学传统、祖先信仰宗教和独特的学术传统等起了重要作用),均值得予以充分的重视。另外,对于良渚文化、三星堆文化等周边诸文明的不同发展轨迹及其崩溃原因也应成为中国早期文明研究中的重要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