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仰韶文化尖底瓶与“侑卮”

(神秘的地球)据中国社会科学报:近来,有学者就仰韶文化尖底瓶是否为先秦文献记载的“侑卮”,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进行了广泛讨论。笔者通过对仰韶文化尖底瓶的考古学观察和关于“侑卮”的文献梳理后,认为尖底瓶就是史前先民创造的生活实用器,并不是“侑卮”。

尖底瓶存在于仰韶文化整个发展阶段

尖底瓶是仰韶文化最有代表性也是其独具特色的器物,存在于仰韶文化的整个发展阶段。整体而言,尖底瓶在仰韶文化早、中、晚期的造型特征大致相仿,系手工制成,由口、颈、肩、腹、尖底构成(有无耳和有耳之分,有耳器一般在腹部置对称的双耳)。其形体特征是肩腹部圆鼓外凸,口底两端较细小。

就其细部特征而言,可以从口部、腹部、底部及器身装饰等特征进行分类。依口部特征,一般有杯形口(葫芦形口)尖底瓶、重唇口尖底瓶、平沿口尖底瓶和喇叭口尖底瓶。研究表明,仰韶文化尖底瓶的口部变化有一定的规律,即早期杯形口(葫芦形口)→中期重唇口→晚期退化的重唇口→平沿口(喇叭口);腹部是否置双耳的规律为,早期有耳→中期无耳→晚期有耳(末期无耳)。据田建文先生研究,尖底瓶是在杯形口双耳壶和带波折状黑彩尖底罐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最早出现于宝鸡北首岭遗址,经仰韶早、中期的盛行发展后,在仰韶文化晚期末段渐趋衰落,随着仰韶文化的衰亡而最终消失。

“侑卮”至秦统一前消亡

“侑卮”一名最早见于《文子·守弱》篇:“故三皇五帝有戒之器,命曰侑卮。”张颔先生考证“侑卮”又名“宥卮”、“欹器”、“卮”,是先秦时期的一种劝诫之器。《晋书·杜预传》载:“周庙欹器,至汉东京犹在御坐。汉末丧乱,不复存,形制遂绝。”但检索周至汉末与“侑卮”相关的文献信息,均是一种追忆性的模糊记述。如孔子在鲁桓公之庙看到“欹器”竟不认识,当守庙人告知其为“宥坐之器”时,才命弟子注水验之。因此,有人认为“侑卮”并未沿用到汉代,可能至迟到秦统一前就已失传。

孙宵先生分析商周时期的一种徽号文字,认为其可能就是“欹器”。若如此,则“侑卮”在商周时期即已出现。《太平御览·文部·御制下》载“殷有盘铭,周有欹器”,又《五杂俎·人部一》云“黄帝之指南车,周公之欹器,其次也”。这表明,欹器出现在周代,由周公所创。可知,“侑卮”从周代出现至迟可能到秦统一前消亡,传世时间约800年。

“侑卮”虽已失传,但后世多有仿制。晋时杜预造欹器, 三改不成,后被祖冲之造成,形制“与周庙不异”。西魏文帝造欹器,器形似觥而方。隋耿询做古欹器,献于炀帝。唐李皋造欹器,为盂形。宋代徐邈、燕肃及明末朱之瑜均仿创过欹器。仿制虽多,但却甚少有实物流传和发现。目前所知,仅北燕冯素弗墓出土过一件玻璃欹器,小口,细长颈,鼓腹,尖底,肩腹部饰玻璃条粘贴的花纹,并在腹中部饰双足。据陆锡兴先生分析,这一欹器很接近“周庙欹器”。欹器自周代创始便具有固定的标准形制,后世仿制虽有不同,但主要还是以“周庙欹器”为标准,进行仿制延用。

尖底瓶和“侑卮”没有传承关系

有关尖底瓶的用途和功能,主流观点认为是汲水器,但也不排除部分类型为祭器、礼器和魂瓶的可能。这些认识都是基于尖底瓶基本特征及反映的社会文化信息,从其物质的技术层面和宗教、礼仪的精神层面进行讨论后得出的认知。这些认知是可以统筹为一个基本一致的观点,即尖底瓶是水器和礼器。基于此,本文并不同意部分学者提出的尖底瓶是先秦文献中出现的“侑卮”这一观点。

尖底瓶是仰韶文化的典型器物,流传于距今7000—5000年前。“侑卮”出现在周代,至迟可能到秦统一前消失,距今2200—3000年。很明显,尖底瓶和“侑卮”是两个不同时代中完全没有传承的两类器物。

尖底瓶在不同性质的单位,如房址、灰坑、墓葬、地层中均有发现,数量多,分布广,说明这是一种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实用器物,具有普遍性。“侑卮”功能旨在劝诫,形制以“周庙欹器”为规范,且只用于最高统治者,主要体现的是“礼”及对“礼”的继承,并不具有实用功能。从这一点讲,尖底瓶也非“侑卮”。

在尖底瓶的诸多种类中,有学者指出只有其中的小口双耳尖底瓶才是“侑卮”,理由之一是,这类尖底瓶的力学测试结果符合侑卮“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的特点。但就整个尖底瓶的种类和数量而言,力学测试对象和结果有很大局限性。这类尖底瓶主要存在于半坡类型,是在杯形口双耳壶和带波折状黑彩尖底罐的基础上发展而来,而这两类器物都是生活实用器——水器。故而因袭而来的小口双耳尖底瓶也应是生活实用器,并非保佑帝王君主“长久稳坐于宝座之上”的“侑卮”。此外,“侑卮”传世品罕见,具体形制不明。冯素佛墓的玻璃欹器,其外形与圆鼓腹的小口双耳尖底瓶有几分相似,但没有双耳,只是在腹部单侧饰双足,极近于“周庙欹器”。只能假想说,周公可能见过小口双耳尖底瓶,受其启发创造了“侑卮”,但不能说5000年前(部分地区延续至距今4500年)消失的尖底瓶是3000年前才产生的“侑卮”。

笔者认为,流行于仰韶文化的尖底瓶是史前居民创造出用来服务其生活的实用器,相关的礼器因素应是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宗教意识的觉醒,在尖底瓶是生活实用器这一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衍生发展而来,并不是 “侑卮”。(作者:蒋超年 单位: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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